法制
  • 2024/1/29 21:36:46提问:
  • 如果对在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做的伤情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伤情鉴定的话,鉴定机构的选择咱们是怎么规定的,是被鉴定人个人申请,还是公安局办案民警指定?主要是考虑伤情复杂,想去大点的鉴定机构请专家做个鉴定,办案民警不同意,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咱们法制科,看看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 2024/1/31 12:44:33回复:
  •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实务中,重新进行刑事技术鉴定的,应当遂级报送上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