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6 19:56:29提问:
改名
2024/2/18 9:07:00回复:
您好
第七十二条 在符合公序良俗、遵守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公民可以变更姓名。一年内变更姓名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申报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二)变更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变更人员的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未成年人变更时需要);
(四)无以下情形的承诺书:
1. 正在服刑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终
结的;
2. 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3. 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终结的;
4. 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
5. 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届满的;
6. 依法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
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
7.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地级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8. 其他特殊情况。
(五)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应当由生父母协商一致确定;发现违反承诺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