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30日上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波在市局信访接待室约访信访群众张某某。市局信访处及潞城区分局办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接访。
经了解,2015年潞城黄牛蹄青口村村民张某某擅自损毁村承包土地上百余棵毛桃树苗,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黄牛蹄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该对此处理处罚决定表示不满意。
杨波同志在调阅案件卷宗,听取相关办案单位案情汇报后,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提出的证据指向性的问题,潞城区分局要认真在证据取证上下功夫,完善证据链条后,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出处罚决定。二是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公安机关的处罚经由人民法院认定存在执法过错才能提出。该案公安机关正在重新调查处理,信访人是否违法最终也要根据调查结果认定,不能支持信访人的赔偿请求。三是排查化解矛盾一直是公安机关承担一项重要社会职能,基层派出所在处理该案过程中要注重防范和化解基层居民、村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既要坚持依法办案,又要防止矛盾激化,引发其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