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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发布:潞州区公安局    时间:2019/12/9 10:12:26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相关要求

(一)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提倡乘坐公交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