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潞城交警大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李永杰主持,副大队长李玉忠,各科、室、所、中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大队长李玉忠通报了长治市创城督导组在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精神和指示,并对各科、室、所、中队管控街道进行任务分配。
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李永杰就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当前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创城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担起责任,克服困难,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创城各项工作措施、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二是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各科、室、所、中队要根据划定路段管控责任区,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提高学府街、中华大街、合意街、南华路、府西路等13条重点路段的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执法率。针对早晚高峰、平峰、夜间交通规律特点,灵活采取高峰站岗、平峰巡逻勤务模式,提高勤务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要充分利用警用摩托车的优势,建立机动灵活、快速反应、动态查控的用警机制,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动态之中;要加强与运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查电动三、四轮车闯禁行、非法载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路面民警、辅警迟到、早退、脱岗、在岗不管事、着装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纠正,对影响创建工作的人和事,严查严处,决不姑息迁就。四是文明执勤,规范执法。要求民警、辅警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民警路面执勤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开展工作。执勤民警和辅警着装规范统一,警容举止端庄,文明规范言语,驾驶警用摩托车佩戴头盔,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心平气和处理问题,做好群众的劝导工作,树立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