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2/12/10 15: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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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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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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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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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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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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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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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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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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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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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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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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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花单位向烟花爆竹运达的县级公安机关提交《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运达地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烟花单位入库结束后3天内到运达地公安机关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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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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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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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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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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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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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5-22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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