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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2/10/27 13:26:07
行政事项 行政许可
办理内容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办理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依法登记的单位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申报材。
申请材料

1、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2、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4、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成立批准文件(批准证书)。

办理程序

1、购买单位可向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中的任何一级提出申请;

2、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而后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3、市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联系电话 0355-2210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