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户政
户籍登记出生日期更正业务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6/7/29 8:56:43
事项名称 户籍登记出生日期更正业务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安部文件及长治市公安局关于更正出生日期的有关规定。
申请条件 1、公民的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但确因有误造成差错的,提交相关材料;2、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户口派出所受理;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审核;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审批。
办理期限 手续齐全,26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55-22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