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业务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6/7/29 9: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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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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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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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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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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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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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 1、系错号、重号的; 2、更正出生日期的; 3、更正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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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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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变更更正登记项目审批表》; 2、本人申请书和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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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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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以上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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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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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26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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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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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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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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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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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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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5-22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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