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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
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业务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6/7/29 9:09:46
事项名称 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业务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等有关规定。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  1、系错号、重号的; 2、更正出生日期的; 3、更正性别的。
申请材料 1、《申请变更更正登记项目审批表》; 2、本人申请书和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持以上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
办理期限 手续齐全,26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55-22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