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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
户籍登记性别变更更正业务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6/7/29 9:17:58
事项名称 户籍登记性别变更更正业务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8]478号)。
申请条件 公民实施变性手术,申请变更性别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3、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性别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户口派出所受理;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期限 手续齐全,2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55-22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