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禁毒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2/10/27 13:23:23
行政事项 行政许可
办理内容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办理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有合理需求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申请材料

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个人购买少量的不用)

3、申请单位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申请单位是其他组织的,提交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5、经办人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1、向县三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而后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3、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联系电话   0355-22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