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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4/12/22 15:15:44
业务名称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审核单位 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备案内容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办理依据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备案条件 需在工商部门登记并核发工商执照的废旧金属收购业
备案材料 1、填写备案企业或个体户基本情况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的复印暂住证。 5、所在位置地理图。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租房合同书
办理程序

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

1、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2、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3、领取营业执照

二、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商户:

1、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领取营业执照;

3、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355-221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