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发布:长治市公安局 时间:2014/12/22 15: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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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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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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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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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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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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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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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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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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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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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工商部门登记并核发工商执照的废旧金属收购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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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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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备案企业或个体户基本情况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的复印暂住证。 5、所在位置地理图。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租房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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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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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
1、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2、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3、领取营业执照
二、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商户:
1、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领取营业执照;
3、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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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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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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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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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5-22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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